国新办吹风会解读药品价格新机制 力促群众用药质优价宜
2026-04-16 10:05:11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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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健康中国  药品(第一健康报道北京 记者云清)


4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获得质优价宜的药品。其核心思路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从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协同发力,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推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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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周期施策:精准支持创新,稳定市场预期


所谓全周期,即根据药品上市后的不同环节,完善药品价格政策,实现分类指导、精准发力。对于新上市的药品,《意见》引入药品首发价格机制,根据企业对临床价值和创新程度的自评结果,区分高水平创新药、改良新药、通用名药等情形,予以政策支持和引导。


《意见》对全周期药品价格分类施策,给高水平创新药留足空间,鼓励企业持续做好研发创新;同时,为其他药品划定了自主定价的规则,引导企业公平合理定价。《意见》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要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的引导作用。对供应多元、上市多年、纳入集采的药品,要针对不同种类药品特点优化集采规则,健全药品集采价格的形成机制。对于常规的挂网药品,主要是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


全渠道协同:公开比价信息,引导合理定价


所谓全渠道,即根据药品流通的不同渠道,鼓励相关主体参与药品价格形成。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要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中药饮片允许适当的加成。医保定点药店在市场调节价基础上,通过医保定点协议,以及公开比价、量价比较指数等工具,引导医保药品价格更加合理。网上药店具有信息透明、比价便利、竞争充分的特点,可用于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比价,研判校正异常价格。


总体来说,《意见》鼓励各方参与药价形成,让不同渠道药价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可比,归根到底就是要让群众能够“货比三家”,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全领域保障:关注短缺药品,严打违法行为


所谓全领域,即根据药品所处的不同类别,引导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对创新药,强调促进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对短缺药,着眼于保供稳价,优化短缺药品直接挂网规则。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对药品原辅料,主要是防范原料药垄断和辅料、包材无序涨价,加强中药材价格引导,在完善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促进中药优质优价。


简单来说,《意见》对关键领域药品的定价、供应、支付等环节进行了规范,让群众用药更加可及,价格水平更加合理。


此次《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进入系统深化、协同治理的新阶段,通过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最终目标是让人民群众用上质量更高、价格更合理的药品。


(责编:薄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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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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