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榜样俱乐部巾帼健康传播大使管理办法(试行)
2025-04-30 13:56:46 来源:第一健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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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榜样俱乐部巾帼健康传播大使管理办法

(试行)


总则

在“健康中国2030”战略的引领下,女性健康作为全民健康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深刻关联着家庭幸福与社会的稳健发展。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切实践行“她健康・她力量”的公益理念,巾帼榜样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以“赋能女性健康,共筑品质生活”为宗旨,全力打造一个融合健康管理、社群互助、价值创造的中国式现代化女性健康系统服务平台,鼓励并带动巾帼健康传播大使(下称大使)成为女性自主健康先锋。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俱乐部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纲领,深入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精神,秉持健康女性巾帼榜样“她力量”理念。聚焦女性身心健康需求,融合科学养生、心理关怀、健康知识普及。鼓励女性互助成长,以榜样示范带动更多女性拥抱健康生活,为社会发展注入活力,推动女性健康觉醒与自主健康。

第二条 俱乐部秉持科学性、专业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原则,借助规范化运营机制,充分保障参与者权益,不断提升服务效能。鼓励大使通过自我管理与互助实践,成为家庭健康的坚实守护者与社会健康的积极传播者,努力达成“讲好榜样故事”“动员榜样力量”“促进健康消费”三大核心目标,将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奋勇前行的强大动力,让使命担当成为新时代的精神旗帜。

第三条 为将上述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更加有机衔接,俱乐部力争准确承接战略规划的核心要义与宏观目标,并充分采纳以大使为代表的基层实践的鲜活经验与实际诉求,共同将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基层可操作、个人能见效的具体方案。俱乐部将提供一系列工具或框架,鼓励大使利用公益和信息化的手段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质生产力相结合,将相关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产业的项目落地,努力创造社会急需的就业岗位。

第四条 为将此项目工作持续开展,使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的理念在巾帼健康传播大使宣教推动下更加普及,由第一健康报道发起并组建巾帼榜样俱乐部-巾帼健康传播大使项目办公室,制定相应的推广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 加入条件

第五条 荣获“巾帼健康榜样人物”荣誉称号的精英人士。

第六条 社会各界关注女性健康的机构、团体、企业及个人。

第七条 有特殊贡献或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女性人物。

第八条 认同俱乐部的传播理念与宣传宗旨的各行业杰出人物。


第三章 价值引领

第九条 俱乐部将以公益活动为场景,讲好榜样故事。公益活动包括不限于健康守护类、行业体验类、文化传承类及代际互助类。

第十条 依托信息化平台,放大榜样影响力。具体可依托第一健康报道等新媒体,利用多媒体内容矩阵(短视频、直播互动、图文专栏等)和采用分众推送、社交裂变等精准化传播策略。

第十一条 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游戏化和积分化激励机制、情感智能及设立“榜样影响力排行榜”等手段,强化情感共鸣,推动价值内化。

第十二条 通过建立榜样资源库和将榜样精神融入社群文化等延续性激励机制,构建长效价值体系,巩固引领效果。


第四章 价值传播

第十三条 俱乐部将动员榜样力量,并以此为核心驱动力,精准匹配公益需求,形成“评价—激励—行动—传播”的价值闭环。

第十四条 构建多维度、动态化的社群评价体系,挖掘不同需求。引入智能匹配,自动推送符合需求的榜样名单;引入人工协调,根据需求复杂性进行二次协调,如为大型公益项目组建跨领域榜样(大使)团队。

第十五条 构建公益积分激励与评价体系,并与全国志愿者协会的积分系统和促进健康消费系统打通。可通过公益行为、公益产品推广、公益协作等场景获得积分,并通过公益产品奖励、荣誉激励和公益资源倾斜进行公益积分兑换;制定相应的处罚、调整和退出机制。

第十六条 通过上述手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第十七条 俱乐部以传播大使为纽带,协调面向重点人群(如军嫂、女大学生)的公益项目,串联活力老人、青少年和社会中坚,形成跨代际、跨性别协同网络,实现多方赋能与共同成长。


第五章 价值实现

第十八条 在价值引领、评价和传播的基础上,俱乐部将通过公益组织落实公益项目的实施,并通过大使、大使所在社会机构或企业以及其他被感召企业,实现促进健康消费和创设就业岗位的大目标。

第十九条 通过项目的分类匹配、孵化和项目的全流程跟踪,落实公益项目的实现。并在此基础上激活健康消费市场,如推动公益与商业融合产品开发和通过社群电商和线下体验活动进行消费场景创新,从而反哺公益,形成自我造血机制和闭环生态。

第二十条 拓展就业链条,推进全龄价值创造的可持续性。如通过公益项目衍生技能培训与就业转化,并建立信息化众包平台发布短期任务,吸引自由职业者与兼职群体参与,按成果支付报酬等。

第二十一条 通过数据驱动和闭环激励,构建“公益+健康+就业”的平台品牌与大使个人品牌。


第六章 大使职责

第二十二条 积极传播健康理念,带动身边加入俱乐部,为巾帼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十三条 向第一健康报道推荐所在地方巾帼健康的好人好事、新闻事件。

第二十四条 链接各类群体,形成跨行业、跨代际、跨性别协同网络,实现多方赋能与共同成长。

第二十五条 对接适宜匹配的公益活动和健康产业,落实生态闭环。


第七章 加入流程

第二十六条 凡符合第二章条件者,均可自愿申请,填写巾帼健康传播大使申请表(下载),俱乐部对填写内容予以保密。

第二十七条 第一健康报道媒体平台通过网上公开发布招募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经审核同意后,交纳综合管理费,颁发证书,可在官网查询。

第二十九条 授权各地区域代理,需缴纳管理费并颁发铜牌,可在官网查询。


第八章 大使权益

第三十条 获得俱乐部巾帼健康传播大使荣誉称号证书并获得初始积分。可在第一健康报道官网查询,自发证日起有效期为2年。积分将是续评和荣誉升级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可推荐新闻稿件在第一健康报道媒体平台发布宣传。

第三十二条 可参加第一健康报道组织的俱乐部各类活动。如优先参与高等级公益项目、获得资源对接机会。

第三十三条 可邀请第一健康报道记者实地调查采访地方传播工作。

第三十四条 对于传播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并向国家相关部门推荐。

第三十五条 积极推荐新大使加入,可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税后)。

第三十六条 区域代理有相应的地区节点管理功能和回馈机制(细则待定)。


第九章 违规追责

第三十七条 对违规行为(如虚假宣传、恶意竞争、损毁名誉等)进行扣分或警告乃至媒体曝光清除。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以该荣誉称号从事任何违规违纪的非法活动。

第三十九条 禁止以该荣誉称号宣传产品、售卖产品、兜售服务等商业活动。

第四十条 禁止以荣誉称号夸大个人形象宣传。

第四十一条 如发现以上违规行为,俱乐部将取消其巾帼健康传播大使称号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章 其它事项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为试行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补充调整。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巾帼健康传播大使申请表.docx(点击下载)


巾帼榜样俱乐部巾帼健康传播大使项目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标签:
女性健康巾帼榜样俱乐部巾帼健康传播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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