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健康中国 意见 (第一健康报道北京 记者谭健)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12月17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国家卫健委网站截图
《指导意见》要求,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等业务及医技科室建设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辖区居民健康需求、人口老龄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等因素,重点加强若干临床科室建设,形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基层优势和特色的科室,便利群众就近就医,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2030年,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建成1个特色科室。鼓励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建设特色科室。
重点任务和措施包括:1.加强科室设置;2.配齐科室人员;3.规范科室管理;4.提升服务能力;5.强化医疗质量管理;6.落实医联体帮扶责任。
阅读原文:《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责编 薄荷)